关于《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统计局 征集时间:[ 2018-03-01 ] 至 [ 2018-03-15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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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1 网友

在 第十五条 “对每一专业以县区为抽查对象、以调查对象为抽查对象的,年内对抽查对象已检查过的专业不再重复抽查”建议修改为“对每一专业以县区为抽查对象、以调查对象为抽查对象的,2年内对抽查对象已检查过的专业不再重复抽查”

已采纳 符合工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