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2026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突出政治引领。
1.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党支部常态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拓展学等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2.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
3. 根据市委要求部署,组织开展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强化思想淬炼。
4. 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诚信诚实、依法统计、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5. 发扬斗争精神,在防治统计造假、推进重点改革、破解技术难题等硬仗中,练就铁肩膀、真本事。
牵头责任单位:各科室
(三)夯实组织基础。
6.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巩固拓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参与“四强”党支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7. 以争创市级“红旗党支部”为目标,持续深化“精准统计 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培育选树统计分析、数据服务等领域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十佳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努力形成一批赋能经济发展的实践成果,强化统计服务公信力。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8.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推行“党建+业务”双目标同部署、双责任同落实、双考核同推进。推动支部主题党日走进业务一线、党课讲台设在项目现场、考核评价聚焦实绩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四)弘扬严实作风。
9. 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紧盯统计领域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廉政风险防控嵌入统计业务全流程。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统计服务千企”活动优化基层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10.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纪律教育融于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新发展党员等重点群体的纪法培训和廉洁教育。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持续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
(一)聚焦专项整治。
11. 认真贯彻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专项工作机制关于纠治统计造假问题的工作部署,重点纠治统计领域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办公室、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12. 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13. 持续推动刚性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
14. 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完善专业间数据协调性评估机制,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15. 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与执法监督检查协作联动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和检查结果反馈机制,提升防治统计造假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加大统计法治宣传。
16. 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贯彻落实。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17. 积极谋划六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18. 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聚焦党委政府、统计机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及其他责任主体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剖析问题根源,深化警示启示,厚植依法统计理念。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19. 组织人员参加省局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20. 统筹使用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市县联动,积极推荐人员参加国家、省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以上带下、以老带新,提升统计法治队伍整体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三、助力统计现代化转型提质增效
(一)落实重点改革任务。
21. 扎实开展重点企业研发负责人问卷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22. 继续开展连锁型商贸企业经营情况专项试点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
23. 落实分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筑牢碳排放统计工作基础,开展碳排放监测分析。
牵头责任单位:能源科
24. 承担市级层面落实全省分市服务零售额测算工作责任,对接推进全市服务零售额测算。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
(二)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
25. 组织开展部分服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样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
26. 落实好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按经营地纳统要求。探索算力服务等新业态视同法人在经营地纳统。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投资科
(三)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27. 承担落实省局关于健全文化和旅游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
28. 完善建筑业在地产值核算方法。
牵头责任单位:投资科
29. 规范规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加强规下数据质量监督力度,贯彻落实上级规模以下工业监测评估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工业科
30. 持续完善并推广六松现代产业园等跨区域统计数据分算机制,用于区域发展考核。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
31. 协同落实国家、省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四)推进智慧统计建设。
32. 配合投资处深化投资智能审核等场景应用,探索相关业务领域入库智能化审核。
牵头责任单位:投资科
(五)深化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
33. 加强与编办、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规范开展部门数据共享,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四、认真做好各项统计普查调查核算工作
(一)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34. 制定市四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扎实开展市级综合试点。
牵头责任单位:农普办
35. 加快推进县乡普查机构组建,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全面开展“两员”培训,及时落实普查经费。
牵头责任单位:农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办公室
36.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全力做好相关普查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农普办
(二)做好国民经济核算。
37. 及时跟进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订工作,加强2025年SNA内容学习。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38. 继续做好GDP核算、文化产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和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三)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39. 认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科技、投资、消费、人口、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40. 积极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五、持续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研判水平
(一)加强监测分析。
41. 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及“三地一区”建设加强监测分析,准确全面反映我市发展成就。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42. 完善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增值税开票销售收入、工业用电量等高频数据应用。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43. 开展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更好反映现代化发展态势。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44. 定期开展“三新”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适时开展专题研究。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服务业)科、综合核算科
45. 加强与经济运行专班、部门联动合作,加强对县区统计部门业务指导,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做到依法纳统、应统尽统。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46. 配合上级开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监测,加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监测分析。
牵头责任单位:工业科、商贸(服务业)科
(二)强化课题研究。
47. 积极参与全国统计建模大赛和全省统计分析大赛。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核算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优化统计服务。
48. 及时做好数据发布与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49. 进一步完善市统计局内网内容分类和布局。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50.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平台和各类统计宣传阵地管理,强化对外发布内容审核把关,加强舆情风险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处置。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党支部
六、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51.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三个规范”文件和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统计服务千企”和“四个一”辅导,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年度调查,及时了解乡镇(街道)统计站人员配备、工作条件、制度落实情况,推广基层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各业务科室
(二)优化名录管理。
52. 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管理,进一步提升入库单位质量。通过部门行政记录、大数据等信息,及时有效识别发现“空壳企业”。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开展分层分类培训。
53. 加强对县区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持续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县区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结对共建、联合调研等方式,提升全系统效能。
牵头责任单位:各科室
54. 经常性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实操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协同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坚决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
(一)加强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
55. 全面落实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统计网络制度规范,定期开展统计网络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省局推进系统整合迁移与升级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控。
56. 在年度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监测预警和“零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日报和月报。及时向各县区统计局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办公室
(三)加强对基层指导和宣传教育。
57. 根据省局要求健全市县统计机构网络安全策略、操作规程和应急机制,提升基层统计干部识别威胁、规范应对的基本能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八、着力加强内外联通发展
(一)构建上下同心、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58. 全方位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加强与省统计局各层级对接汇报力度,争取更多工作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办公室
59. 推动横向协作,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与沪苏浙地区、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统计部门协作。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60. 深化部门协作,推进与税务、发改、工信、商务、文旅、海关、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局、电力等单位的合作协同、数据共享、分析研究。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激励担当作为。
61. 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注重在重大任务、复杂岗位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加强干部选育管用。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62. 做好全市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63. 统筹谋划做好干部选拔、职级晋升、轮岗交流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加强机关管理。
64. 做好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内审内控、文明创建、国防教育、援藏、信访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四)丰富精神文明建设。
65. 加强党员干部激励关怀,在元旦、春节、“七一”、“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党员干部慰问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66.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各类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67. 开展志愿服务,推深做实党支部与社区党组织、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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