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关于做好六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编码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09-2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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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普办,市经普办各工作组:

为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编码审核工作,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相关要求,成立六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全市编码及审核工作。各县区经普办要及时成立编码工作组,按时完成编码和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一、人员组成

市级编码审核工作组由法规科、农业科、工业科、投资科、商贸科、人社科、综合科、能源科及普查中心等专业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编码工作在市经普办统一组织下开展。

市级编码审核工作组负责本专业行业代码核准,对相关单位编写行业代码,认定文化产业单位,分专业开展审核工作;指导县区经普办开展行业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临时代码、视同法人单位、特殊建筑物等的编码、认定、标记、审核工作。

农业科(农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01-05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工业科(工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06-46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投资科(投资、建筑、房地产专业):负责行业大类47-50、行业小类7010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商贸科(贸易专业):负责行业大类51-52、61-62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商贸科(服务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53-60、63-65、71-90、行业小类7020-7090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综合科(核算专业):负责行业大类66-69、91-96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表的行业类别、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预计营业收入的审核,以及与行业代码有关的其他审核;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应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人社科(文化、劳动工资专业):负责文化产业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个体经营户清查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其中女性”的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相关专业,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能源科(能源专业):负责是否生产能源产品和是否经销能源商品的单位审核工作。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普查中心(名录库专业):负责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清查表单位重复审核,表内各指标的规范性审核,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审核,清查底册与清查表之间的关联审核,补漏审核,建筑物信息审核,以及综合数据审核;参与对各地清查数据质量的事中检查。

三、审核方法

市级编码审核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统一的清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展数据编码审核工作,必要时可采取集中开展审核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单位重复审核。

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信息,对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跨地区、跨专业的排重审核,按照建筑业法人注册地统计、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所在地统计的原则,消除单位重复。

(二)规范性审核。

以清查办法规定的清查表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为依据,严格按照设定的审核关系,利用机器审核的方式进行规范性审核,出现审核差错的及时反馈各地查询核实。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清查对象身份信息的规范性,主要属性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各指标间逻辑关系的对应和匹配;建筑物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清查底册核查情况的全面性、完整性。

(三)关联审核。

通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附表信息、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信息等,对法人单位与其产业活动单位建立关联关系,对关联关系进行审核,将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信息与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信息与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及时反馈各地查询核实,据实标记“孤儿”产业活动单位。

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信息,建立部门行政记录、清查底册与清查结果的对应关系,对关联关系进行审核。

(四)补漏审核。

重点查看2023年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中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金融部门提供名录中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根据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关系比对发现的遗漏单位,清查底册中标记税务活跃但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查找补充遗漏的清查对象。

(五)总量和分布审核评估。

根据区划代码、行业代码、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等主要属性指标,对清查数据分类汇总,通过与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行政记录比较,与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四经普数据比较,评估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总量和分布情况。

四、审核验收流程

(一)实时监控。

在清查入户登记开始后,直至完成清查结果验收之前,各相关专业要对各自负责的审核内容随时审核、查询、汇总和评估,对数据填报进度和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突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各地核实修正。

(二)事中检查。

编码审核工作组选取部分地区,每个地区实地抽取10—15家单位(含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数据开展事中检查,重点检查清查对象的真实性,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型、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等指标的准确性,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指标的准确性;同时,在选取的地区中抽取1个普查小区(或1块区域),对该区域内所有清查对象逐户调查核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现象,2023年6月底前开业的单位是否存在漏报现象。检查发现主要指标准确性差、虚报漏报问题严重的,责成县级普查机构对抽中区域所在普查区的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特别严重的,责成县级普查机构对抽中区域所在乡镇(街道)的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

(三)集中审核验收。

各相关专业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核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对清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评估。其中,无问题数据标记验收通过,发现的问题数据返回县级普查机构核实查询。各县区普查机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普查员再次调查核实,据实修改或作出说明,直至验收完毕。

在分专业审核验收的基础上,集中人员力量,对所有清查数据集中开展统一全面审核,完成市级审核。

五、时间安排

各县区普查机构对清查数据即报即审,县级普查机构在10月25日前完成编码审核工作。市级在11月2日前完成编码与清查审核工作。

六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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