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03-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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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牢正确政绩观。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2)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政治要件学习贯彻及办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党支部、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组织党员及时跟进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党支部、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5)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统计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为基层减负。持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扎实做好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工作,推深做实机关党支部与社区、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利用,切实为基层、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强化财会监督作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完善内控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4月底。

7)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落实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定期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效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党支部建设。

8以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评星定级等工作为抓手,继续深化精准统计 为民服务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9)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0)加强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党建工作能力。做好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民主评议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小组。

完成时限:全年。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2)开展人财物数等关键岗位风险点排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3)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按要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

牵头责任单位:党支部。

协同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

5.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14)紧盯统计造假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指标,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地方严格履诺践诺、追责问责到位。不断提高防假、识假、打假能力,将专项治理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的有力措施,坚决做实当期数据,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发挥统计督察震慑作用。

15)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期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6月底。

7.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16)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处分规定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7)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地方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8.强化协同配合。

19)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加强与审计、巡视巡察贯通协同,发挥统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实施综合评价,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三、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9.加强事前预防。

20加强入退库管理,严格审批入库单位,防范达规不申报和虚报规模问题,做到应入尽入;对于已达不到规模标准的单位要及时清理退库,防范在库虚假调查单位,做到应退尽退。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工业科、投资科、商贸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持续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常态化开展基层统计员培训,指导企业准确填报数据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0.加强事后惩处。

22)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专业与执法贯通,统筹运用统计督察、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线索问题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3)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全年。

24)曝光典型统计造假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作用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半篇文章。

11.完成现场登记工作。

25)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组织普查员实地深入企业商户,完整准确采集各项指标数据,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4月底。

26)推动各成员单位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普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5月底。

12.加强验收数据审核。

27)坚持分类施策原则,按时按质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非一套表和抽样个体户登记工作,做好查疑补漏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5月底。

28)坚持实时监控、随报随审和逐级审核把关,综合运用比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法,提高数据审核质效。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5月底。

13.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29)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5月底。

30)压实防控风险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宣传引导,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4.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

31)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多维度开展数据解读,优化普查成果展示,推动普查数据共享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2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开发普查资料,联合市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深入挖掘普查资料价值。

牵头责任单位:经普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5.有序推进投入产出工作。

33)完成全市106家调查单位表填报及审核,强化数据分析。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力度

16.做优经济运行精准分析研判。

34)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开展统计分析,多角度、全方位把握经济运行全局性、趋势性变化,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建立健全“1+5+N”统计服务产品矩阵。持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5)聚焦季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7.聚焦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

36)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工业化、消费市场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生命健康产业、低空经济发展等专题,探索借助外脑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既抓好短平快分析,又抓好专精深研究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跟进重大政策实施开展监测评价。

37)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业强市战略等开展统计监测,认真参与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民营经济发展监测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8开展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民调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质统计宣传。

39)围绕经济普查、统计开放日等节点,开展具有六安特色的宣传活动,注重加强对指标内涵、指标走势、指标间内在逻辑关系的解读,通过可视化图表展示,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统计需求,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健全完善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渠道,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统计宣传网络,提升宣传实效。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六、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20.健全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40)聚焦科技强市建设,认真做好重点企业研发和企业创新季度专项调查,开展现场调研,定期监测重点企业研发趋势,反映企业创新活动情况。配合省局做好规下企业研发统计方法改进工作,提升研发数据准确性、时效性。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完成时限:全年。

41)聚焦制造强市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先进光伏与新兴储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等统计监测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工业科。

协同责任单位:能源科。

完成时限:全年。

42)聚焦农业强市建设,持续深化农村统计改革三改进两加强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着力提升农村统计各项季报、年报数据质量,力求使农村统计数据来源更可靠、过程更规范、指标更清晰、统计更科学。

牵头责任单位:农村科。

完成时限:全年。

43)聚焦生态强市建设,配合省局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探索建立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制度。积极推进能耗核算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能源科。

完成时限:全年。

44)聚焦人才强市建设,配合省局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研究,充分利用部门数据,创新人口抽样调查、开展人才统计监测。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完成时限:全年。

45)聚焦教育强市建设,配合省局做好人均受教育年限统计监测,协助做好教育经费投入统计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完成时限:全年。

46)聚焦文化强市建设,配合省局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丰富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统一的监测内容和指标;探索文化骨干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完成时限:全年。

47做好数字经济、文化产业等相关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人社科、商贸科。

完成时限:全年。

48)开展房地产开发财务统计试点

牵头责任单位:投资科。

完成时限:全年。

49做好“202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专项试点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人社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探索推进六安智慧统计建设。

    50)强化数据平台的服务与保障。做好企业一套表定报、年报及其它调查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迁移后国家统计云平台及名录库、联网直报等应用系统的系统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51)积极探索推进智慧统计应用场景建设工作。结合专业统计的特点与需求,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全过程可视化监控、全内容查询分析自动化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七、构建开源开门开放统计新格局

22.推动横向协作。

52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与上海市对口合作、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合六同城化等重大发展机遇,加强与相关地区统计部门沟通协作,做好统计数据的共享开发。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53)常态化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对标创新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3.深化部门协作。

54)完善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协同做好大型普查、经济核算、形势研判、名录库维护等重点工作,联合部门开展重大战略实施、重点行业发展统计调查监测、重大专题分析,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55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推进部门信息共建共享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全年。

24.强化系统联动。

56)加强专业与专业,专业与普查,专业与执法,专业与数管,业务与党建、人事、宣传、教育、培训之间的耦合联动,加大对县级统计机构指导力度,持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能力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党支部、数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25.拓宽数据来源。

57)加强与电子支付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交流,研究在数据口径、分类标准等领域深度合作的可行性。

牵头责任单位:商贸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6.夯实统计根基。

58)深入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加强系统联动,推进工作举措落地落实落细。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59)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八、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27.激励担当作为。

60)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开展干部成熟度、岗位适应度分析,把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善成事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1)制定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提升统计系统干部履职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2)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通过跟班学习、基层挂职、实践锻炼、多岗位历练、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3)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加强干部考勤与请销假管理。继续做好季度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4统筹谋划做好干部选拔、职级晋升、轮岗交流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8.加强机关管理。

65)做好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内审内控、车辆申请、信访接访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29.筑牢安全防线。

66)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抓好工作整改,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机要保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值班值守零差错、零事故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7)做好统计内网等保2.0测评整改工作,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68)完成市级VPN系统的设备更新及配置双因子认证功能。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69)认真贯彻落实季度网络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70)全面推广网络安全工作提示清单网络安全明白纸工作,配置、调整、优化硬件防火墙访问控制等安全策略,按照默认禁止”“最小授权原则,梳理应用要求,建立白名单规则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6月底。

30.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71)继续强化定点帮扶工作,接续帮助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消费帮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工作队。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3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72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青工委和妇委会作用,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老干部服务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军民团结良好氛围,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工间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加强党内关怀帮扶,激发统计干部的活力和干劲。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党支部、局工会、青工委、妇委会,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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