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政策、开展开发区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开发区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由126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填报。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开发区占地面积、开发区入区企业个数、全区经营(销售)收入、进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式。各开发区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利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独立自行报送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安徽省统计局统一组织设施,各开发区通过统计系统一套表企业直报平台报送数据。
六、数据公布
本制度收集的数据各开发区可通过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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