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自查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规定,经梳理审查,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情况如下:
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0)个。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0)个。分别为:
一、法定行政机关
六安市统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无。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无。
特此报告。
六安市统计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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