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1-08-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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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12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会议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前头、作示范。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前头作示范的重点任务,同步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立足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市乡村振兴各专项工作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不断凝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调度。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常态化暗访督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委农办将对有关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评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别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区,

市直相关单位

长期坚持

2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各级党委、

政府

长期坚持

3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

义务教育方面,利用暑假期间加强走访,对疑似辍学学生及时劝返复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市教体局

各县区

8月底健全机制

4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减轻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负担,确保全员参保。

市医保局

各县区

8月底健全机制

5

住房安全方面,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等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动态清零新增危房。

市住建局

各县区

8月底健全机制

6

饮水安全方面,继续加强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开展水质常态化检测,畅通投诉渠道,确保饮水安全。

市水利局

各县区

8月底健全机制

7

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进一步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

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有一人以上

稳定就业。

市人社局

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叶集区

长期坚持

8

进一步跟进产业帮扶。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搬迁群众增收。

市农业农村局

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叶集区

长期坚持

9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按照“五通”“五化”“五有”要求,补齐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市发改委

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叶集区

长期坚持

10

持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

充实完善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不断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过渡期内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要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

市发改委、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已到位的资金,第一时间匹配到项目;对于已经批复的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市文旅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

长期坚持

12

严格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的规定。用于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的资金要逐年提高占比,2021年要达到50%以上。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和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市财政局

各县区

12月底

13

落实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县区政府对本县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管护。

市乡村振兴局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

长期坚持

14

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衔接政策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主动研究过渡期行业支持政策,在省直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研究起草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各县区也要做好本县区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政策衔接平稳、顺畅。

市直各有关单位

各县区

12月底前

15

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持续加强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按照程序规范识别,做好监测对象的动态管理。

市乡村振兴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

长期坚持

16

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县级要统筹帮扶力量,原则上保持原有脱贫户的帮扶责任人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根据实际情况对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进行微调,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至少确定1名帮扶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

市乡村振兴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

9月底前

17

加强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填报,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建好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台账。

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区

长期坚持

18

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和县域结对帮扶工作。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区

长期坚持

19

产业兴旺

坚持产业发展为先,带动乡村振兴

实施《六安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推深做实“138+N”工程,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

推动农业园区提档升级

我市现有的6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6个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要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发展水平。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1

推动生产基地提质增效

县区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全面推进粮食、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蚕桑、油茶、畜禽、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基地建设。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各县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2

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抓好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和为企服务工作。各县区要对照年度计划安排,推动龙头企业小升规、小升高和规模化发展,力争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达到15%以上。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各县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3

推动农业“双招双引”落地见效

抓好“头部企业”引进、项目入库和跟踪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聚焦各自优势主导产业,今年要各引进1家“头部企业”入驻园区。市农业农村局每月开展农业招商情况统计监测和督促检查。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各县区

有序推进,年底前见成效

24

推动市场销售内联外拓

各县区要瞄准长三角区域城市绿色农产品消费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建立稳定的对外销售渠道。加大对销售主体的引导和培育力度,对在长三角区域城市开设门店和销售网店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奖补。建立茶产业互联网营销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力争年底前,新入驻茶营销中心企业5-10家。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各县区

有序推进,年底前见成效

25

生态宜居

加强农村建房管控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严格管控农村建房,引导农民向县城、集镇集中。

生态振兴专项

工作组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

有序推进,长期坚持

26

治理有效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研究谋

划村“两委”班子队伍的年轻化、专业

化建设。

组织振兴专项

工作组

市委组织部,

各县区

长期坚持

27

农村改革

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探索政策资金资源的资本化、资

本的产权化以及承包农民分享土地经营增值成果的创新做法,为农民和村集体

拓展更为持续有效的增收渠道。(2)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工作,不断

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

品牌化水平。

产业振兴专项

工作组

各县区

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8

保障措施

推动要素保障加力提效

强化资金保障。今年市县两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支持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的资金比例不低于30%。

市财政局

各县区

9月底前有实质性进展

29

强化用地保障,更好地推动乡村产业

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

长期坚持

30

过渡期内每年将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安徽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和《2021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上下级对口衔接,对标对表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

市委农办、

市乡村振兴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

12月底前

31

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落实

健全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5个专项工作组的作用,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市乡村振兴5个专项工作组

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

长期坚持

32

参照中央和省做法,研究提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机构职能调整和职责分工的方案。

市委编办

各县区

根据中央、省里要求,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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