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02-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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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24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实行集中办理,各县区局、招考单位负责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三、证书不收工本费。

四、请各县区局和有关单位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于202422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余小健,电话:0564-3379883),由市统计局收齐集中上报省统计局人教处。

 

附件:1. 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 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24220


附件1

 

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号码

1

籍少超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30481********0076

2

胡小田

金寨县统计局

340521********3827

3

余金金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40824********6222

4

丁华君

341225********4362

5

张梓艺

341502********1027

6

  

六安市中医院

342401********0019

7

邵贤利

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

342423********2661

8

  

霍山县烟草专卖局

342423********0111

9

周若尘

六安市督查考核信息中心

342423********1162

10

庞瑞林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42423********4569

11

  

六安市金安区统计局

342426********0027

12

孙晓蕾

342426********1645

13

孙晓晖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霍山置业有限公司

342427********4466

14

杜华兵

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42427********4412

15

杨泳钰

六安市金安区统计局

342427********0929

16

沈程成

霍山县统计局

342427********0027

17

程舒婷

342427********4429

18

王洪建

霍邱县投创中心

342501********3218

19

李广军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42623********7726

20

冯阳阳

霍山县统计局

372930********7709

 

附件2

 

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号码

1

李亭亭

金寨县统计局

340823********214X

2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342401********9444

3

王丽丽

六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42401********252X

4

荣先蔷

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

342401********3646

5

黄紫妍

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

342401********1322

6

刘家宇

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

342423********1564

7

余千强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

342425********5237

8

  

金寨县统计局

342426********0021

9

  

霍山县但家庙镇人民政府

342427********311X

10

  

霍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

342427********4440

 

 


附件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本专业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学制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报考专业

 

级别

 

类别

 

取得资格名称

 

取得

时间

 

证书号码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省级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注:1. 本表用钢笔填写。

     2. 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 该表格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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