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5-02-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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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市开发区统计工作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2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实行集中办理,各县区局、招考单位负责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三、证书不收工本费。

四、请各县区局和有关单位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于2025年2月24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卜俊蓉,电话:0564-3379883),由市统计局收齐集中上报省统计局人教处。

附件:1. 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 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六安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

 

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证件号码

1

余小健

六安市统计局

340823********164X

2

李永俊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翡翠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342401********1526

3

周  颖

无

342401********3626

4

吴永玥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342401********0028

5

彭明慧

舒城县总工会

342425********8224

6

黄  林

安徽正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2426********2425

 


 

 

 

 

 

 

 

 

附件2

 

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证件号码

1

卞程程

舒城县统计局

340702********0522

2

熊  超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42401********0718

3

吴风云

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342401********0473

4

张  然

中储粮六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342401********6302

5

潘中琳

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42401********8000

6

许全磊

六安正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2401********793X

7

祝  阳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2401********9434

8

刘  芳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342401********6949

9

吴忠乐

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342423********5971

10

许  晶

六安市烟草公司

342423********088X

11

陈  佳

舒城县统计局

342425********3748

12

潘悦茹

舒城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342425********0064

13

吕芙波

金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42426********4233

14

丁夕雅

金寨县统计局

342426********4029

15

周  静

六安市霍山县信访局

342427********0048

16

宋  睿

霍山县统计局

342427********1622

17

柏  扬

安徽经典市场调查咨询有限公司

370921********3660

 

附件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本专业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学制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报考专业

 

级别

 

类  别

 

取得资格名称

 

取得

时间

 

证书号码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省级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年   月   日

注:1. 本表用钢笔填写。

2. 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 该表格存入个人档案。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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