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财务室发布时间:2019-08-2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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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6

12.7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7.72

公务接待费

8.6

5.0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72万元,占6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占39.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7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7年度未安排且未参加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7.7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或未参加因公出国(境)。本单位组团人次为0次。2018年六安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累计出国(境)2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交流统计调查。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7.71%,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6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六安市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末,六安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部门决算车辆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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