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第八批选派工作拟通报对象的公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07-0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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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市选派工作,经研究,拟通报75名全市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15个全市第八批选派工作先进乡镇党委、50个全市第八批选派工作先进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各县区对照标准条件,逐级申报、层层审核、反复酝酿、慎重研究,提出了推荐对象。在各县区推荐基础上,经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审核,确定了拟通报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全市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先进乡镇党委和先进单位拟通报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通报对象有异议,可向市选派办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564-3379046,邮箱:laxpb@126.com

来信地址:市选派办(六安市行政中心2号楼318)

附件:全市第八批选派工作拟通报对象名单

市选派办

2024年6月24日

全市第八批选派工作拟通报对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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